三十年前为登记单位的福利分房,老吴和老梅“闪婚”。婚后五年,为了多得一套福利房,两人选择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来为了避嫌一直没有复婚,直到要为儿子出国留学担保才办理复婚。国五条出台后因为担心缴税,两人又再次离婚。
何苦哀哉!!
大家说是不是
这样活着不累么?
。。。
三十年前为登记单位的福利分房,老吴和老梅“闪婚”。婚后五年,为了多得一套福利房,两人选择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来为了避嫌一直没有复婚,直到要为儿子出国留学担保才办理复婚。国五条出台后因为担心缴税,两人又再次离婚。
何苦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