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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老夫妻为房两次离婚,称30年过得步步惊心!

发表于2013-04-04



  三十年前为登记单位的福利分房,老吴和老梅“闪婚”。婚后五年,为了多得一套福利房,两人选择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来为了避嫌一直没有复婚,直到要为儿子出国留学担保才办理复婚。国五条出台后因为担心缴税,两人又再次离婚。



何苦哀哉!!

发表于2013-04-04

大家说是不是

发表于2013-04-04

这样活着不累么?

发表于2013-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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