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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房价调控目标大限至 官方称应获社会认同

发表于2011-04-01
按照国务院要求,31日是各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最后期限。截至目前,中国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60多个城市已相继公布今年房价调控目标。除北京明确表示普通住宅“稳中有降”外,多数城市将今年房价控制目标定在上涨10%左右。在各界质疑这些“涨价”目标的合理性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要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发表于2011-04-01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30日,已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64个城市包括:上海、北京、重庆、兰州、银川、济南、郑州、合肥、贵阳、昆明、海口、武汉、岳阳、宜春、榆林、青岛16个城市,以及辽宁的沈阳、丹东等3个城市;山西的太原、晋城等22个城市;陕西的西安等14个城市;浙江的宁波等5个城市;广东的深圳、广州、佛山等4个城市。

发表于2011-04-01

多数城市将房价控制目标与经济增长速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将涨幅定在10%左右。其中涨价幅度最小的是山西晋城市,明确房价同比增幅低于6%;最高的为吉林榆树市,明确房价控制目标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而去年该市房价同比增长50.5%。

发表于2011-04-01

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中,广州明确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11%;深圳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要控制在8.7%以内。北京提出今年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是目前首个提出房价“降”的城市。

发表于2011-04-01

官方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房价同比涨幅9.9%,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上涨13.67%。正是由于去年调控预期目标并未完全实现,今年以来,包括“新国八条”在内的一系列更严厉的调控相继出台。因此今年各城市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有学者解读为“涨价”目标。

发表于2011-04-01

与此同时,在各城市已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中,济南、兰州等城市特指“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而北京、上海等则为“新建住房价格”,由于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价格相差较大,因此这两种统计范围将直接影响最终结果,地方政府控制房价衡量标准不尽相同。

发表于2011-04-01

“新国八条”将地方政府能否完成调控目标作为问责的标准,一些地方政府由此模糊化、宽松地公布调控标准,以免年底被问责。根据住建部要求,一些城市房价调控目标可能还会作出调整。但房价控制目标能否做到“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看来任重而道远。

发表于20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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