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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验房师给市长的一封信:验房交房中问题太多了

发表于2012-01-19
昨天现场评论时间只有30秒,我把从业经历发现的交房验房环节的一系列问题建议写了一封信准备亲手递交给市长,直播结束后,媒体记者团团围住了孙市长,我抓住空隙将信递了过去,对市长说:“这是我的一些建议和想法”,孙市长接过信,谦虚地说要“好好学习一下”,我心情表示很激动。




发表于2012-01-19
房子是每一个百姓都十分关心的问题,老百姓除了关心能否买不买得起,也同样很关心住的是否安全、放心。但近几年因为房屋问题的纠纷引起的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数不断增多,已经严重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增加了政府工作的负担。




发表于2012-01-19
实际上,湖北省早在2008年就出台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规定》,要求加强住宅交付前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工作,实行“一户一验”提升住宅质量品质。




发表于2012-01-19
但是,“分户验收,一户一验”在具体的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各方面的问题。验收工作的巨大工作量使得“分户验收”制度流于形式,验收结果的公正专业客观性受到质疑。加上的缺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然可以很轻松的通过“造假”的分户验收记录,顺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发表于2012-01-19
但是,“分户验收,一户一验”在具体的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各方面的问题。验收工作的巨大工作量使得“分户验收”制度流于形式,验收结果的公正专业客观性受到质疑。加上的缺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然可以很轻松的通过“造假”的分户验收记录,顺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发表于2012-01-19
问题房,毛病房就这样转交到了买房的百姓手中,就如同问题食品躲过最后流入到了百姓的口中。




发表于2012-01-19
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等来了收房通知书,百姓又要遇到各种各样的困惑和问题,综合一下主要有如下几种现象。



发表于2012-01-19
第一种现象,违规交房。有些开发商,明知不具备交房条件,工程未完工,水电气未通,或者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为了规避支付违约金,强行通知业主收房。




发表于2012-01-19
第二种现象,多数开发商作为出卖方不与业主交接,而是委托物业与业主交房,并制定“先签字收房后才能验房”的霸王流程。强迫要求业主先缴纳各项费用,甚至一些不合理费用,业主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





发表于2012-01-19
第三种现象,交房时推诿质量责任,甚至阻止业主、验房师验房,更有目无法纪,暴力殴打业主、验房师、媒体记者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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