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中堂警方实施"大巡警"奖励 抓一个嫌犯奖2000元

发表于2011-03-10
 中堂警方今起实施“大巡警”奖励办法 对抓获刑事案犯罪嫌疑人的公安干警、治安员、市民予以奖励

奖励细则

● 抓获犯罪嫌疑人员的,经查属实属刑事案件,每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奖励2000元

● 抓获违法人员的,经查属实属行政案件,每抓获1名嫌疑人奖励500元

● 110值班人员包括民警和文职,主动发现并配合有关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同等实施奖励

抓一名刑事案件嫌疑人奖2000元,抓一名行政案件嫌疑人奖500元……记者昨日从中堂公安分局召开的“大巡警”工作再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中堂警方今年继续下重拳抓治安,制定了“大巡警”奖励办法,给予勇于“抓贼”的公安干警、治安队员、保安及市民以奖励,奖励办法于今日开始施行。

发表于2011-03-10
110值班人员有功也奖

据中堂警方介绍,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抓获路面现行犯罪嫌疑人、在逃犯,及为本区范围内破案提供可靠线索的广大群众均能获得奖励,警方将以破案结果为依据兑现奖金。

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金额方面,抓获犯罪嫌疑人员的,经查属实属刑事案件,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员奖励2000元;抓获违法人员,经查属实属行政案件的,每抓获一名嫌疑人员奖励500元;110值班人员包括民警和文职,主动发现并配合有关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同等实施奖励。

此外,能为破案提供线索的,按案件情况,经评审小组审核后,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

警方表示,公安干警、治安队员、保安队员可将获得的此项奖励作为年终评比参考,受奖群众则可以推荐参加省、市级见义勇为奖的评比。

发表于2011-03-10
治安员无违法违纪奖100元

对于基层的治安队员,警方表示,治安队员如果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每人每月可获奖励100元,此外,治安队员所负责的辖区或路段一个月内没有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每人每月奖励100元。

除了个人奖励,中堂警方还以分队为单位,汇总一个月的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进行评比,第一名的奖励500元,第二名的奖励300元。

发表于2011-03-10
所有情况都严格保密

奖金的发放方面,警方表示,公安分局的评审小组在接到有功人员申请后,在15天内作出是否奖励决定,并通知有功人员前来领取,如有不便或领取有困难的,可出委托书,由亲属代领;也可以委托警方将奖金送往各受奖人员的单位或住处。

此外,警方表示,为确保破案以及提供线索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于群众的举报警方将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同时对任何形式的威胁或报复行为予以严惩。

发表于2011-03-10
 对“大巡警”工作进行动员

新招民警先巡街两年

在昨日的“大巡警”工作再动员部署大会上,东莞市公安局介绍,巡警大队主要负责镇(街)辖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防范、便衣伏击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辖区派出所做好接处警工作,对于巡逻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案(事)件,做好先期处置,并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按细则规定,新招收的年轻民警取得持枪证后,必须先到巡警大队工作2~3年,对参加公安工作5年以下但未到巡警部门锻炼的,也要分期分批到巡警大队锻炼一年。

为提高巡逻民警管事率,加强对可疑人和可疑物的盘查,原则上每名巡逻民警每日盘查可疑人员不得少于5人,盘查可疑车辆不得少于3辆。夜间巡逻要做到“疑车必查,疑人必查”。

按照“大巡警”战略“分局-派出所-警务室”三级巡逻防控体系建设要求,巡警大队、派出所、警务室巡逻民警总数不得低于分局总警力的20%。其中凡配置2名及以上民警的警务室,必须指定1名民警专门负责巡逻防控工作。

发表于2011-03-10
巡警工作GPS来监督

巡警工作是不是负责,将引进先进“武器”来监督。通过借助GPS数字巡逻防控系统的信息采集、查询、巡逻轨迹自动对巡逻人员进行警示,设置巡逻必到点并自动提醒巡逻人员、指挥调度、警情统计、研判等功能,掌握巡逻防控工作的主动权。

为保证今年6月底如期完成全市建设目标,市局将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届时验收不合格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复查验收仍不合格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年底,市局将结合市综治考评工作,对各分局巡警大队及村(社区)警务室建设运作效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社区警情同比下降12%,路面‘双抢’警情下降10%”目标有无实现。

发表于2011-03-10
“中堂模式”全市推广

去年10月份,中堂公安分局重组了巡警队,整合了村(社区)治安联防队伍,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了“大巡警”构建工作,此举受到了东莞市公安局的肯定,并作为“中堂模式”向全市各镇街公安分局推广。

在昨日的再动员大会上,该分局局长何成要求巡警队要提高现场抓获率、见警率和群众满意率,实现路面“双抢”案件下降10%的目标,增强群众安全感。

发表于2011-03-10
何谓“大巡警”

“大巡警”在机构方面要求东莞33个公安分局4月初完成分局巡警大队建设工作,巡警大队、派出所、社区巡逻民警总数不得低于分局总警力的20%。此外,还要求派出所民警“有警接警,无警巡逻”,社区民警配备到位。

发表于2011-03-10

这个得要支持!!

发表于2011-03-11
引用:莞城达人 在2011-3-10 23:53:19写道:原帖
这个得要支持!!
 

 怎么现在出到用钱来诱惑市民的呢?

难道治安真不如前了?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