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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汇景世纪双子楼盘三次消防验收不合格,业主因此诉讼退房被宣告败诉,天理何在?

发表于2014-11-05

  事情是这样的:厚街地产商汇景集团的酒店式公寓项目~“汇景公馆”本应去年底交楼,却迟迟没有取得竣工备案证,后查明,是三次未通过消防验收,据此,业主诉讼要求退房,并获得大量媒体关注,媒体引用律师意见认为:消防不合格不得交楼和使用,竣工备案证是住建局要求的法定文件,不能提供不得交楼。


  最近法院判决业主败诉,理由是消防不合格不构成退房理由,合同没有约定开发商必须取得竣工备案证,业主没有在合同附件规定的一个月内提出解约(多名律师指出这是开发商单方提出的霸王条款),视同放弃诉求。结论都与媒体引用的各路律师意见相左。在与开发商客户部经理沟通中,对方不止一次暗示官司他们是有把握的,一个楼盘三次消防验收不合格,无法取得竣工备案证,开发商却对官司胜诉成足在胸,请问他们的底气从何而来?!!!


发表于2014-11-05

不是吧,我想信习大大会整顿这个社会的不良风气的!

发表于2014-11-05
法律己经不能为平头老百姓做主了,汇景各种违法,让业主无处申诉
发表于2014-11-05

竟然有这种事,附件规定的一个月内提出解约 这种霸王条款法院也支持,中国还有王法吗? 法官是学法的吗? 请问业主在还没有交楼的情况下如何在一个月内知道开发的楼盘有质量问题? 消防不合格,这是事情不是开玩笑,难道要我们住进去不要出来? 法官徇私,必须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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