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炒房新招——合资办公司

发表于2010-11-08

据了解,国家近期接连出台的房市调控政策均是针对家庭和个人的。于是,有人想出了这样一个合伙炒房主意。即,几名炒房者合资注册成立一家企业,再以企业为员工购置宿舍的名义购房。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不受购房数量的限制,一口气可以买几十套;但缺点也是明摆着的,那就是将来的炒房所得要被征收高昂的企业所得税。

发表于2010-11-08

“私营企业逃税在我国是一个普遍现象。这一点税务局的人都知道,你没必要为他们担心。”在房产投资领域已有诸多经验的邝先生相信,能合伙开公司炒房人,一定不可能没有办法来逃税和避税的。

发表于2010-11-08

话虽这么说,但比起其他的方法,合伙开公司炒房的操作难度较高。除了税收方面的问题外,将来还会有各合伙人利益分配方面的矛盾出现。因此,实际操作中到底能不能行得通,还有待商榷。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