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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车主们注意: 动真格了~  醉驾飙车要入罪

发表于2011-02-28
      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5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并规定了量刑标准。
 
近年来,飙车、醉驾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虽比上一年有所减少,但仍是不容忽视的“马路杀手”。

现行的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八)则增加了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八)同时规定,有飙车、醉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发表于2011-02-28

奉劝各位车主,要开车前千万不能喝酒~

没必要为了一时的欢愉 毁了一生的幸福

发表于201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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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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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2-28
淡定
发表于2011-03-01
多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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