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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业楼改为普通住宅出售并与原普通住宅共用花园

发表于2015-03-16

 万科把22栋商业楼说成是普通商品住房,但事实上,东莞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公示的本小区的规划图纸上,此22栋一直以来都是“商业楼”,查看房管局网站,此22栋的房屋用途也是“商铺、”。据了解,万科虽然在销售22栋时当作普通住宅宣传,与买受人也承诺是普通住宅标准,共享花园小区,但签订的合同却也是用楼的合同,企图规避法规。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一期3栋普通高层住宅的业主,向贵局提出以下质疑:

  1、万科此做法,合法吗?

  2、难道只要买卖合同显示是用楼,而房屋的实际用途你们就不管了吗?如开发商可以这样规避法规,那这些法规还有何用?针对这种“商改住”的违法行为,别的许多地区都出台过专门的法规和文件明确禁止(如北京),东莞就没人管么?更何况万科朗润园这种“商改住”还严重影响了原来的业主利益,能听之任之吗?

  3、对于商业、用楼,政府在、医院等公共资源配置建设时都没有当其普通住宅来计算和配备,而只因为我们高层洋房与这个商业用楼同属一用地,我们花园小区的车位、绿地、游乐设施、活动空间等配套,就可任由开发商安排共用吗?

  4、土地规划中的容积率等术语指标,我等非专业人士暂时不是懂,但按共识,买容积率低的房子,意味着的是小区人员密度小,活动,大部分买下此处房产的业主,看中的也是万科在当初极力宣传的2.0的低容积率,但事实上,高层洋房业主所享受的地面活动空间十分有限,宽广的地面资源被十几栋别墅占去了3分之2,并且是围墙隔离开的,高层业主不能进入的区域,仅剩十分有限的空间,如今还要挤来多一半的人享用(原1-3栋约592户,22栋则约为300户多),实际高层洋房业主体验的容积率将由2.0变成了4.45左右,远超一般普通住宅的标准。如果这样的状况被你们代表的政府默许,容积率只是简单的一整块地的建筑面积除以用地面积,而不代表老百姓的住房品质需要的话,以后这些法规、文件对于普通老百姓还有何意义?还有什么值得我们老百姓信赖?

  5、高层洋房业主,在买房时,开发商提供的资料均显示此22栋为酒店,现在却变成300户普通住宅,并来侵占原本不充足的小区公共资源,这样构成严重的销售欺诈,贵局不管吗?商品房预售制度,本来买房人就冒着烂尾、建筑质量等风险,难道还需要冒着规划用途随意被篡改的风险吗?那以后还有谁敢在东莞买房?

  6、如用途的22栋,就如此被万科以“公寓”的形式售卖,并与原高层洋房共用小区。买下此“公寓”的业主,有用于自住的,有用于专业出租的,有用于司当室的,届时人员构成形形色色,却还跟原高层洋房共用小区,让原高层洋房业主的安全如何保证?这样的房子与农民出租屋有何相异?

  7、我们高层洋房当初看中2.0的容积率,虽然顶着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全等风险,也花了均价7000多的房价(2012年)买了此处楼房,而如今,买公寓的却只需均价5000就可享受我们的花园小区,塘厦别处原来同样价格的楼盘如今随大形势都已上涨至8、900千,我们却还被倒拉下2000元一平,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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