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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诱导客户付预付款,是否为欺诈?我是否能告他们!

发表于2012-01-12
您好: 本人在2012年1月3日在东莞市石碣镇,向东莞市富盈盈翠豪园建造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一份商品房认购合同时,甲方承诺VIP客户的第1项优惠:以2万抵5万的形式优惠客户(见附件1),第2项优惠:团购、7日内交款等共计(5个项目,0.98*0.99*0.99*0.97)0.93总拆优惠(有录音).但实际在1月7日要签订购房合同时实际并未真正享受到2项优惠!(后来调查,因为开发商擅自将当晚的标价以高于公示价的形式用以计算,而事先我们根本未得知标价价格,或者是说,开发商在优惠条件说明时,并未予以说明优惠是在我们内部定价的基础上来优惠的)。
是故,本人有以下问题请教:
1.开发商以高于公示价的情况下的拆扣是否合法?
例:以附件1栋1单元301房,公示单价=4825元,开发商为引诱客户购买,对客户称将打拆(开发商并未对客户公示价格),在开买当时,开发商首次公开价=5087元,公示与开发商内。。。结果是客户并未真正得到优惠。引事是否说明开发商在诱导客户购买,有销售欺诈行为?
2.开发商是否有义务对业主说明折扣的条件(如以内部自定价,还是以公示价)?如未说明,是否为违法?





发表于2012-01-12
你是玩不过诡计多端的大奸商的,下好的套等你钻。
发表于2012-01-12
甘阴险???谁还敢信他。。。。。。。。
发表于2012-01-12
那个破地方的房子你还买?
简直就再杂草丛中,现在看来这开发商更缺德!
发表于2012-01-12
玩不过,这些是各大商家的伎俩!
发表于2012-01-12

告!告到佢甩裤~微博佢。。搞大佢。。

发表于2012-01-12
打电话给房管局问问情况。
发表于2012-01-12
可以告
发表于2012-01-12

很难说,不行啊

发表于2012-01-12
找律师问问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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