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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鼎峰花漫里业主投诉退房事件的回复

发表于2014-09-16
标签:销售 业主 商务公寓 商住两用 写字楼 

鼎峰集团对外统一口径:

1、 鼎峰花漫里二栋为办公性质,我司主要销售口径为商住两用公寓,业主认为公寓即是住宅,不是写字楼,我司存在误导销售。

回复:公寓包含三种类型:居住型公寓、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其中商务公寓为既可居住,又可办公,具备写字楼功能,在部分城市可注册公司。鼎峰花漫里二栋为此性质公寓。因此,我司作为公寓对外销售并无误导客户

 

2、 该业主认为办公写字楼不可以住人,并认为政府将有可能颁布此类房子禁止住人的政策

回复:经我司咨询相关法律部门,国家并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办公写字楼不能作为居住用途。纵观整个东莞房地产市场,此类写字楼性质的公寓案例十分普遍,如:中信德方斯,东城万达广场等,有些已投入使用多年。因此,我司在销售中明确说明,该栋楼为商住两用的,既不违法也不违规。

 

3、 业主投诉我司销售物料(平面图)中出现住宅使用功能展示,存在误导客户意图。

回复:我司在户型图与样板房设计中,为方便客户全面了解项目的商住两用

使用功能,做提供了办公用途和住宅用途的样板房展示。该样板房展示是为客户提供使用用途的示范引导,不存在误导客户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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