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

主题:第一批房奴赎身完毕:剩下的是庸人自扰还是刀山火海

发表于2013-03-27

  10年前,北京天通苑周边的商品房,每平米售价仅3000元。到了今天,这里的房价已经上涨了10倍。10年前,你每月的工资可能是4000元,到如今你每月可能拿到1万元。10年前,你逛一趟超市可能要花100元,如今再逛一趟可能需要300元。


  作为在北京生活了将近20年的小市民,上述这组数据是笔者亲身的感受。在过去的10多年里,房价基本上涨了10倍,百姓的工资收入上涨的幅度大约在2倍至2.5倍之间,而物价尤其是百姓的生活必需品上涨的幅度大概在3倍左右。


  当然生活在帝都的人们,可能感受各有不同,这里我说的是大部分的普通。这里没有包括那些拥有灰色收入的官人,也没有算一夜暴富的老板,更没有包括官方媒体发布的北京市民10收入增16倍的特殊人群。

发表于2013-03-27

  总结起来老百姓对过去10多年的感觉就是:房价了,同时物价上涨超过了收入增长。今天有一则新闻,那就是中国首批房奴贷款期限已到(当时的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为主,如今10多年已过去),即将无债一身轻,告别月供,告别房奴时代。


  第一代房奴无疑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赶上了商品房的“头班车”。于是当年商品房刚起步,房价处于最低谷,恰逢商业银行对房贷“开闸放水”,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又极其低下。因此当年第一批吃“螃蟹者”无疑是幸福的。

发表于2013-03-27

首先房产已经了数倍,这一点在一二线城市体现的尤为明显。当年10-20万一套的房产,如今5-10倍已呈常态。当然今天网上有不少评论,说虽然房产了,但通胀也翻番了数倍,实际上今天的50万还不抵当年的10万。但人家至少有50万,如今你连50万都没有。

发表于2013-03-27

当然第一批勇于当房奴者,在过去的10多年里,大部分都买了不只一套房。而且很多人当起了“房虫”,做了职业客,在房价一飞冲天,房地产遍地是的年代,只要买房,就会获得暴利。在贷款审批极其宽松的年代,利用银行贷款的有人在。越早期的人,获取的财富不但容易,而且巨大。

发表于2013-03-27

  当年的房奴和当年的股民相比,前者红光满面,后者灰头土脸。前者一辆奥拓进入楼市,转身一辆奥迪出来;而后者一辆宝马进去,转身一辆夏利出来。和股市经常发生的冰火两重天相比,楼市在过去的10多年里,虽然有2-3次的价格波折,但从整体来,当属最好的品,当然也是抵御通胀的保值品。

发表于2013-03-27

  房地产真的如此神奇吗?房价为何一直在演绎只涨不跌的神话。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早在之前的文章回答过了。在神奇的东西也要化为平凡,神话终究有破灭那一天。只不过在现有体制下,房地产成为利益集团搜刮大众财富的最佳工具而已。只要体制不变,利益集团依然会力争让房价上涨。


  当然,第一代房奴只是在别人吃肉喝汤之时,蹭到一点油花而已。当然与喝惯了清汤寡水的草民相比,他们无疑是幸福的。


“赎身”的首批房奴与幸福无关

发表于2013-03-27

在成为房奴之前,应该很多人都听过中国老太太与美国老太太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说的:有一位美国老太太一生中都以贷款提前消费,临死前刚好把贷款还清。而一位中国老太太,天天省吃俭用,存钱准备以后享用,存到足够钱的时候,她就得病去世了。这两位老太太在天堂见面后,彼此交换心得。中国老太太说:“还是你聪明,哪象我,只是苦了自己。”
明白人都知道,这样的故事,只不过是当年房产商以及媒体未来鼓动人们去贷款而诌出的的故事罢了,仅仅是一种宣传手法罢了。这样的故事诚然也改变了不少国人的消费观念。也就在现在,这一批最早的房奴就要“赎身”了。

发表于2013-03-27

这绝对不是最后的一批房奴,在他们的身后,跟着一批又一批的房奴,尽管中国老太太和美国老太太的故事,并不是人都知道。但是,在当前的现状之下,成为房奴是许多人不得不走的道路。
如果说,当我们面对这首批房奴,抱着一种羡慕的话,甚至是后悔自己当初怎么也不成为其中一员,再甚至是为什么当初不多买几套的话,不管是不是这首批房奴中的一员,似乎大家都乐此不彼地情不自禁地帮着人家打起算盘来:这十年前,是什么房价?现在呢,又是什么房价?如果十年前,大家有钱的都去投身于购房大业,岂不是像这首批房奴那样,赚的盘满钵满了?
……各种关于首批房奴的想象,似乎都写满幸福。然而,事实是否如此呢?

发表于2013-03-27

当我们细细琢磨,大家不会觉得这十年前的房价和十年后的房价之间的赚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种难以兑现的纸上富贵?我们可以去羡慕首批房奴们与人聊天时候,那句“这房子比买的时候涨了好几倍”的那种炫耀,但是,这炫耀背后的那种无奈,谁又懂?
如果这房子不卖出去,这的钱,与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或者有人就认为,那么他们可以把房卖掉了,这钱不就是赚大了吗?诚然,卖掉容易,那么再买呢?恐怕又得是再做一回房奴,这辈子就彻底无法“赎身”了。这幸福又从何而来?当然,也有部分拥有多套房子的人,然而,这却不是多数,如果仅凭少数的似是而非的现象,来推论出一个斩钉截铁的结论,是不靠谱的,这样的幸福,显然也是不靠谱的。
当生都在问住建部长,买房花光爸妈积蓄怎么办的时候,当王石这样的地产业内人士都说“楼市泡沫问题要问总理”的时候,肆意宣扬与放大首批房奴的幸福,暗示人们加入房奴的行列,无疑是一种误导。
所以说,羡慕首批房奴,这个可以有,幻想当“房奴”可以致富,这个就无疑于火中取栗了

发表于2013-03-28

有没有想太多

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