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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誓与房东抗争到底!!!

发表于2014-07-24
标签:租赁合同 租金 中介 合同 房东 

  房东是潮汕人,和我在中介签了3年的租赁合同。这个月突然打电话和我说他把房子卖了,卖给他一个远房的亲戚,要我在这个月结束后,搬出去,愿意付违约金给我。


我当时没说话,然后打电话给中介,说帮我留意一下符合我要求的房子,一问才知道因为开通,同样的房子,普遍涨了500块/月左右。然后我再问另外一个中介,原来我现在住的这套房子,这个房东又在放租了。和我说的卖房原来是骗我的,卖房是假,想提租金是真。


我就想,当初签合同时为什么不说明,我当时很多选择。现在如果再重新租,一个是租金涨了,另一个是我租的是一个空房子,家电家私都自己带过来的,或过来后再买的,才三个月不到就再搬一次,伤不起,太累。


于是我查了几天的法律资料,我觉得我没必要搬,只要合同还有效,我可以住到合同期满。


我觉得我要与他抗争到底,即使最后他收回去,也会让他为当初的不加考虑就签合同付出代价。


今天房东发一下信息问我找到房子没,我直接发一条信息给对方,说我拒绝解除合同。


  我回复:合同里规定一方想解除合同,需争得另一方同意。我不同意解除合同,不接受你的违约金。合同法规定的五个解除合同条例你都不符合,我拒绝解除合同,如有异议,可去看看合同法与物权法。我败诉也无所谓,几千块而已。只是自己要最大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看看结果如何,一开始就放弃抗争,虽然可以很轻松,但逆来受顺不是我喜欢做的事。今天我已经开始和律师接触,准备把合同内容发过去。


合同法规定的物业合同解除,不需要对方同意的几个条件:

1、对方未按照约定方法使用房屋

2、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3、未经对方同意就转租

4、未付或延付租金达六个月以上

5、从事非法活动

6、不可抗拒因素



发表于2014-07-24

只要有理,走到哪里都不怕

发表于2014-07-25

支持卤煮

发表于2014-07-25

我支持你

发表于2014-07-25

有理就不怕

发表于2014-07-25

有时间我也要学习一下合同法

发表于2014-07-25

房东这样做明显是违法的

发表于2014-07-25

只要有理,走到哪里都不怕

发表于2014-07-25

无良房东,太可恶了。

发表于2014-07-25

房东也确实是做的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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