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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前买房,岳母让加名字怎么办

发表于2014-10-11
标签:公积金 婚前财产 贷款买房 加名 婚前买房 

1、婚前个人承担首付,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岳母要求加上老婆的名字,说对女儿有保障。正常来说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加上也无所谓,可是她家人拒绝赡养我父母,所以不想就这么加上去,求助各位大大这个该怎么处理会更好一些?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无明确说法?如果加名字同时加上父母的名字行不行?各位大大有没遇到过类似情况是怎么处理的呢?谢谢了! 

2、新生儿刚刚,女方要求以他们姓氏起名并作为曾用名,经咨询办证窗口表示不可以(未在公安机关登记或者使用不能填写曾用名)。后来女方找了关系,准备把现在姓名(男方姓氏)改名成女方姓氏姓名,之后再改回原来姓名。请问各位,这样操作可不可行?一是公民姓名是不是只能改一次,这样操作会对以后有影响吗?二是如果女方不肯再把姓名改回来,可否进行维权?

发表于2014-10-11

发表于2014-10-11

岳母催高了中国的房价

发表于2014-10-11

婚前买房压力山大

发表于2014-10-11

不容易啊

发表于2014-10-11

没办法就只能加了

发表于2014-10-11

要真相爱,其实也没什么所谓

发表于2014-10-11

爱情有时候也是需要妥协的

发表于2014-10-11

丈母娘也是希望自己的女儿有保障点,其实也可以理解

发表于2014-10-11

婚前买房确实是很容易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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