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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90%的父母不知不觉中在培养着白眼狼

发表于2014-11-25

星期天的晚上,饭菜已经上桌,我呼唤女儿:“吃饭啦。”“等一下”,她答。

我先吃了。几分钟后,女儿走过来,看了一眼桌子,问:“我的饭呢?”伴随着的是一副忿忿不满的神情。

我心里一惊。她的表情,她的诘问明明在告诉我:你应该为我盛好饭的,为什么不给我盛饭呢?

7岁的她有一双好手,她明明可以自己盛饭,为什么觉得我理所当然得替她盛饭呢?

我立刻找到了原因。虽然我一直警告自己不要替孩子做太多,让孩子学会为自己负责,但是我仍然和许多母亲一样,不知不觉替孩子做得多了点。

以前我一直替她盛饭,以至于她认为盛饭这件事是妈妈应该为她做的,所以她不但不感激我一直以来替她盛饭,反而因为今天没给她盛饭而不满起来。是啊,既然是妈妈应该做的,她怎么会感激呢?

我意识到这是在助长女儿的“受之无愧感”,“受之无愧”是指,某人觉得别人欠了他东西,或者认为别人必须给他特殊待遇。有这种倾向的人认为别人(尤其是亲近的人)应该给他想要的事物,别人给了,他觉得那是人家应该做的,他不知感恩;别人没有给,他就认为别人太不应该,于是就心生不满和怨恨。

受之无愧感强烈的人可能变成一只“白眼狼”。

前不久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个帖子,发帖人小A 10岁时父母相继过世,年长他20岁的姐姐将他抚养成人,并供他上了大学,后来他考上了公务员。姐姐在工厂上班,姐夫在学校门口摆一个小摊。现在姐姐退休了,退休金每月1800元。姐姐的儿子--小A的外甥考上了外地某个大学的建筑专业,学费比本地大学其他专业贵。姐姐家收入锐减,开支突增,财务突然紧张起来。

姐姐想让小A每个月给她1000元作为养老费(实际应该是补贴外甥上大学的生活费),小A不干,并劝说姐姐不让外甥读学费昂贵的建筑专业。姐姐一气之下,扬言小A不给抚养费就要将他告上法庭。小A问,如果姐姐将他告上法庭,他需不需要承担抚养费?会不会对他的前途造成影响?他特别强调,姐姐只是将他养活大,对他没有对外甥好,至于如何不好,他举例说2003年上大学时,姐姐每月仅仅给他300元的生活费。言辞间很多对姐姐的不满,毫无感激之情。

姐姐将他抚养成人并送去上大学,小A本应心怀感激、知恩图报,他却认为姐姐姐夫做得还不够。我不熟悉法律,不知法律上这位弟弟有没有义务赡养姐姐。但从朴素的人情道义来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面对抚养自己十几年,还送自己上大学的姐姐,在她遇到困难时,有什么理由不帮帮她呢?

我替这位姐姐感到悲伤,带着弟弟出嫁本已不易,多年辛苦竟养出一只白眼狼。

我可不想将女儿养成白眼狼。我养育她是我做为母亲的职责,不图她的回报,但是如果她长大后认为我替她做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如果我哪天做少了,或者不做,她就怨恨我……如果发生这些,那是我的悲剧。

于是,我告诉她,妈妈刚才反思了一下,可能我以前一直替你盛饭,使你觉得为你盛饭是妈妈应该做的。我觉得到这样很不好。从今天开始,盛饭就是你自己的事,应该由你自己盛。

从那以后,我更加警惕是否替她做了太多,经常提醒自己不要替她做她份内的事情,并将一些家务分配给她,让她承担起家庭一员的责任;在我们劳动的时候,邀请(并要求)她帮忙,让她体会我们劳动的辛苦;教导她表达感谢,如果她表示了感谢,她会得到更多,如果她没有感激之心,下次我不再替她做那件事;物质方面减少满足,让她懂得并不是她想要任何东西都可以得到。

发表于2014-11-25

说得对,对待自已的亲人,如果有一天对方没有帮我们做我们自已应该做的,而对方帮我们做的事,我们就会感觉是对方的不对,而不会反省一下自已的态度,我们都为自已所重视的人做了太多本来应该是他们自已做的事,到最后只是偶尔不可以马上做的时侯就会觉得自已被怠慢了。

发表于2014-11-25

强烈赞同!本人现在怀孕6月,思考着以后怎么养育孩子的问题,lz的观点与我不谋而合

发表于2014-11-25

现在的人不懂感恩的人多了!亲人有时候还不计较,更何况有些所谓的同学,朋友,落难的时候,没住没吃的来找你来了,等困难度过的时候,鸟都不鸟你!

发表于2014-11-25

做为父母是该好好反思

发表于2014-11-25

说的太对了,小孩能做的事,父母不要替他做得太多了,不然长大以后什么事都要父母帮他做,觉得父母帮他是理所当然的事。

发表于2014-11-25

何尝不是呢 有些人就是不讲良心的

发表于2014-11-25

说的太对了,我是一个没有读很多书的人很小就出来打工了,可是我老婆读了大学可能是娇生惯养动不动就在她父母面前发脾气说都说不听,供他上完学之后她就出去工作一分钱也没有往家里寄过。现在我们有两个孩子真怕长大了和她妈一样那我就完蛋了一不小心养三白眼狼

发表于2014-11-25

一个人的品行形成,有着太多太多的因素影响,除了家教、、社会环境的影响、朋友圈子等等,还有个人的悟性等等。

发表于2014-11-25

该放手时应放手,前面有报道,高材生,生活无法自理,这样的人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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