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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莞不动产登记局将于近期组建成立

发表于2015-03-02
标签:国土资源局 集体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所有权 不动产 

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酝酿多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进行统一登记。


以前,各类不动产权属登记分散在住建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等部门,十分零散,需要“多头登记”。统一登记实施后,大家再登记这些不动产不需要再分别跑好几个部门了,只需要跑一个不动产登记局就可以搞定。


就在新政实施的两天前,2月27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广东省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那么东莞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何时启动?东莞的不动产登记局何时挂牌成立?


对此,市国土资源局回应称东莞的不动产登记局会在近期组建成立,但具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还需等机构职能、实施细则确定后才能推进。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称,今年会有更多的地区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力争到年底实现全国全面颁发新版证书。



旧版证书继续有效而且“不变不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哪些不动产可以登记?新政中所说的不动产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十类不动产可以进行统一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国土部明确指出,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此外,各类已发旧版证书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


这就是说,大家不用着急去换新证。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坚持“不变不换”的原则,也就是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发表于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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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不动产登记局将于近期组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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