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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是件多么快乐的事情 为房产证上的名撕个什么劲

发表于2015-05-28

   近真心有点心碎,现在也已经到了晚婚的时候了。lz的很多同学也已经谈婚论嫁,买房自然是成了头等大事,大但是买了房子之后,其中有关房产证方面的问题就开始多了起来。


  对于我们还算够用了,可是当置业顾问问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时?两家都开始公说公有理,我听着真心累啊~~~~买房是件多么开心的事情,搞成这样真是作死啊。。。。后来问了好几个朋友,发现原来他们也有过纠结,可能每对考虑结婚的准新人都曾经纠结过吧。




   心塞中,好多盆友都给我支招,他们把他们的经历都跟楼主叨了叨,虽说没有豁然开朗,也是明细不少,lz把小伙伴们遇到的情况和大家分享下吧,有谁有经验的快来跟我说道说道~~~




    1号: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楼主的这位小伙伴是个比较强悍的女孩纸,她男朋友基本听她的意见。男孩纸是南京的,为了女孩纸来莞发展,双方父母各拿了80万给他们结婚买房。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lz也查了下,这种情况下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他们父母也是没有要他们写欠条之类的东西,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其实很多时候,这个时候的小夫妻是不会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不过lz还是很看好他们的。但是这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就是夫妻双方共同分割了。

(lz个人觉得这种是正常的啊,将来要过日子,何须计较谁多出了点谁少出了点,这日子还过不过啊!?)

   

     2号:写父母的名字

    我的二号小伙伴是一个比较听父母话的男生,他和他老婆结婚一年多了,他老婆是他大学同学,潮汕的姑娘,我也不是太了解,性格还是一个比较文静的女孩纸。他们结婚买房子的时候是男方父母出的钱,付了房子的80%,所以男方父母要求写他们的名字,我想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况且买房的时候他们还没有登记结婚。我想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那么这么来说,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这个也是很合理的。


      3号: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lz的三号小伙伴和她男朋友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双方父母也都认识,自然他们买房就是把人的名字都写上了。这恰恰也是多数人的想法,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以上三种是在lz小伙伴里出现的情况,我们家不造后会是哪种情况,我好焦心!!!

发表于2015-05-28

最怕这种情况啊

发表于2015-05-28

弄成这样也是醉

发表于2015-05-28

当然是两人名 啊

发表于20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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