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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暴雨之后小区“积水成灾” 是否为物业之责?

发表于2015-05-28

近段时间由于强降雨,好像东莞真的抛不开被浸的命运,只要一下雨就要被淹,好像是无法逃脱的宿命。



虽说乐观的东莞人民用在水中捕鱼赢得了很多关注,但是很多实际问题其实都被隐藏在后面,并且如果小区也出现类似的情况,物业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我也算做了功课的,快点来看看:楼盘项目的开发主体是开发商,在房子销售完毕后,开发商会将管理权移交给开发商旗下的物业或外面的物业。若因为暴雨导致房子的主体机构或是基础结构出现问题,开发商是终身维修的;若非房子的主体结构问题,物业公司是有义务清理和维护的。


真的是感谢越来越多的法规出台,才会让更多物业事件才有法可依,小区的地下停车库也是水浸的“重灾区”,地下车库之所以被淹,首先,地面的排水系统出现问题,积水直接从车库安全入口或出库出入口流入;其次,地下停车库出现渗水的现象,也会导致地下停车库水浸。


虽说天灾有时不可免,但是感觉像这种可以排除的隐患,应该还是可以得到治理的吧。



发表于2015-05-28

还好天晴了啊

发表于2015-05-28

虽说有法规,但是真有事情,真有可能物业什么都不管

发表于2015-05-28

那你在外面,然后车被淹了,是市政部门的事,难道还指望政府赔偿吗

发表于2015-05-28
引用:zamhji在2015-05-28 10:05:00写道:
4楼

那你在外面,然后车被淹了,是市政部门的事,难道还指望政府赔偿吗

 这句话明显就是狡辩吗

发表于2015-05-28

不都说下雨天正好可以验房吗,是一个好机会

发表于2015-05-28
引用:爱若变成刺在2015-05-28 10:06:48写道:
6楼

不都说下雨天正好可以验房吗,是一个好机会

 有这个说法吗

发表于2015-05-28

同意有法规,更好

发表于2015-05-28

小区里面发生的事情都和物业有关系吧

发表于2015-05-28
引用:胖的很骨感在2015-05-28 10:10:38写道:
9楼

小区里面发生的事情都和物业有关系吧

 这句话才是正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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