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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莞买房购房条件

发表于2020-03-03

1、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

  但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自2017年4月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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