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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躲噪音在外租房3年,讨回安静权!!!!!!!!!!!!!!!

发表于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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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因不堪忍受楼上的噪音,75岁的王引弟老太太在外租了3年房子。最近房子到期,只好搬回家中,可仍被噪音吵得难以入眠。昨日,住在西安北郊客车厂家属院的王引弟向本报哭诉了她五年来坚持讨要“安静权”的事情。

为躲噪音在外租房3年
王引


弟老人告诉记者,她几年前在家属院分到房子,本想安度晚年,可被楼上居民吵得休息不了,晚上从8点开始一直到12点都不停,脚步声,砸地声,什么都有,自己把床挪了几个地方还是吵,地板的震动甚至把天花板的一根横梁都震开了一条裂缝,她也多次上楼交涉,但都没有结果。为此她也曾报过警,找过社区和环保部门,但楼上噪音依旧。无奈之下,她搬出去租了3年房子,因为年纪大,许多房东都不愿租给她,最近因房租到期,她只得重新搬回来。

老人讲,搬回来后,每天还是被无孔不入的噪音吵的头疼,无奈之下她只有找到本报。王引弟老人说:“我只想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用录音机取证准备打官司

记者来到王引弟老人家里,这里是一幢很旧的二层楼房。老人指着天花板一根横梁上的一条长2米多的裂缝说,那是楼上砸东西震裂的。记者听了半天,但未能听见噪音,老人讲,白天是早上的响声大,晚上更明显,派出所出警来解决,可邻居不承认。单位的干部、社区的干部都说没办法。记者采访了一楼的其他居民,居民告诉记者,噪音的确有,有时会听到嗵嗵的劈柴声,但大多数都是几分钟就完了,平时都没怎么注意,至于裂缝,自己家里都没发现。法官讲,噪音干扰要有证据。于是,老太太借来一个小录音机取证,老太太说,等拿到了噪音证据,便到法院正式起诉。


二楼住户否认扰害一楼

记者随后又来到了二楼,看到二楼住满了人,一位女同志推着洗衣机进了房子,发出隆隆的响声,但响声一会儿就没了。

楼上的住户刘先生无奈地说,上面的居民那么多,都从楼道走,行走时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声音,加上这楼层的地板本来就薄,要想完全避免不出声也不可能。阳台部分本来是楼房设计时没有的,为方便二楼,在楼道外沿旁边修了阳台,不同时间修的水泥地面平时老掉水泥块,另外简易楼地基本身也会下沉,一楼裂缝的位置,恰好位于楼道和阳台的连接处,而且楼上也没放什么特别重的东西,一楼裂缝与二楼没有关系。二楼的人没专门砸东西、跺脚去扰害一楼的人,但正常的生活起居、走路,难免会有响动,他们对老太太的做法也很不满。


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民住宅区内的噪音标准白天是55分贝以下,夜间在45分贝以下。若长期在噪音超标准的环境中生活,就会产生烦躁不安、神经衰弱、睡眠不宁等症状。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文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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