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十八大"后房地产市场平稳回升 暗示房价上涨
- 发表于2013-11-28
- 发表于2013-11-28
在申报要件与审批流程方面,首先需要申请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履行审核、讨论和公示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书面申请、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材料、公示图片、建筑方案(是指申请人自行绘制的能够反映拟建房屋基本情况的建设简图,无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绘制)等资料一并报镇办。镇办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转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 发表于2013-11-28
在规划控制要求方面,综合考虑济南市实际情况和农村地区的传统习俗,对农村村民住宅的建筑密度、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层高等提出了规划控制要求。其中:建筑层数以2层为主,最多不超过3层; 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60平方米; 层高一般不超过3.5米(底层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不得超过4米)。
- 发表于2013-11-28
宁国市位于皖南山区,农村宅基地闲置情况普遍,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将有效整合农村零星、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资源。“根据前期调查摸底,宁国市农村现阶段闲置宅基地面积2200余亩。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肖宏亮表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将大大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促进耕地保护。
- 发表于2013-11-28
根据规定,宅基地退出后由市政府组织复垦为农用地的,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原使用人予以补助。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今后不再重新申请宅基地的,对于法定范围内的面积,每亩补助4万元至6万元;超出部分,按照每亩2万元至3万元予以补助。自愿退出宅基地但需重新申请宅基地的,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在中心村或集镇安排宅基地,新安排的宅基地低于原宅基地面积的,差额面积按照前项标准予以补助。农村村民占有多处宅基地,退出多余宅基地的,每亩补助2万元至3万元。
- 发表于2013-11-28
对于宅基地退出后的权属问题,宁国市也明确规定,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农用地后,依旧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原使用人为本村村民的,复垦后的土地优先由其承包经营。
- 发表于2013-11-28
据悉,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审批管理的适用范围为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以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委托内容限于对农村村(居)民经依法批准、以户为单位使用宅基地单独建设的住宅进行规划审批管理,对通过村庄整体改造等形式集中成片建设农民住房的规划审批管理,不在委托范围之内。